7、抢劫、挪用、贪污抢险救灾物质的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实践告诉我们,犯罪活动无处不在,即便是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过程中,仍有可能发生抢劫、挪用、甚至贪污抢险救灾物资的犯罪活动。这些犯罪活动,有可能构成抢劫罪、挪用特定物资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等。
(1)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抢险、救灾物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挪用特定物资罪:掌管、经手国家财政分拨特定款物(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用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其中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贪污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以五千元为起点,但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情节的,仍应追究贪污罪的刑事责任。 xuefa com
8、收养孤儿的条件和手续? 学 法 网
本次特大的地震,导致很多孩子成为孤儿,很多好心的人希望能收养地震后的孤儿,让孤儿获得良好的生活和教育。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孤儿的程序、收养人的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收养孤儿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一)、孤儿收养程序:收养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二)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三)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9、地震属于不可抗力,法律上关于不可抗力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冰雹、火灾、暴风雨、雪灾、海啸等;(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发生不可抗力,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仲裁时效等中止。
10、在旅游期间因发生地震而伤亡,景区或者旅行社是否承担责任?
景区或者旅行社对游客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如果旅行社或者景区对游客发生伤亡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很显然,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对于游客在旅游期间因地震发生伤亡的,旅行社或者景区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或者景区投保了公众责任险等保险,游客也不能因地震获得赔偿,因为这些责任保险的前提是旅行社或者景区对游客的伤亡在法律上有赔偿的责任。如果游客自己或者旅行社为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11、投保了哪些保险可基于地震而获得赔偿?
地震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自然让我们想到“保险”。地震灾害所涉及的险种,通常包括企业及家庭财产保险、工程险、农房险、人身意外险、健康险、终身寿险等。但是,由于地震所带来的损失巨大,有可能超过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所以“地震”往往被排除在大多数财险的赔偿范围之外,即便是投保了上述保险,有可能无法获得赔偿,因为很多险种需要特别约定(支付额外的保险费,将保险责任扩展到地震)才能将地震纳入保险责任范围,方有可能获得保险赔偿。比如,很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将地震作为除外责任。
对于各种责任保险,地震几乎无一例外地被列为免责条款,如投保了旅行社责任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都不能因地震获得赔偿。
不过,大部分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则没有将地震作为除外责任,即因地震造成伤残、死亡的,寿险、意外险都可以赔偿。 学 法 网
12、正在上班的人员发生地震而伤亡,是否能按工伤处理?
虽然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在很多商业保险中地震通常被列为免责条款。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发生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的意外灾害(如厂房倒塌、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而伤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因工到地震灾区出差期间发生地震而伤亡或者下落不明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13、非上班时间因发生地震而伤亡,所在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如非工作时间因发生地震而伤亡,属于非因工伤亡。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如果因地震死亡的,根据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死者的直系亲属和配偶可以要求所在单位支付丧葬补助费、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等待遇,具体标准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14、参加地震抢险救灾而受伤、死亡或者下落不明可享受什么待遇?
本次地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进行抢险救灾,其中不乏自发到灾区进行抢险救灾的。但是,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抢险救灾的人员也难免发生伤亡或者下落不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如属于所在单位组织或者指派等参加抢险救灾的,应视为履行职务行为,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伤亡或者下落不明,按照工伤或者公伤的规定执行。
如个人自愿参加抢险救灾,则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但仍有可能同时按照工伤的规定处理。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公民,符合烈士条件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抚恤。没有工作单位的公民,如果参加抢险救灾并由民政部门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即使是个人自愿参加抢险救灾发生伤亡的,有工作单位的,也要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