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迷”———小偷 场上,球员一脚精准的长传转移;场边,穿着运动衣的余某热烈拍掌,“好球”。过了20多分钟,他晃晃悠悠地转身离去,与此同时,踢球的夏先生的腰包也不翼而飞。一名球员说,余某离去时左手腋下夹得很紧,上衣也很鼓,“很可疑”…… 球员———警察 这个球员叫张宏(化名),是一名警察,一直注意着余某的举动。在余某转身离开时,他大喊“那个看球的小伙子,麻烦你等一下”。余某听见喊声,撒腿就跑,随后被闻讯赶到的民警挡获,余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站在高校足球场边看球,高声助威呐喊的不一定是球迷,还有可能是小偷;不过,在场上踢球的足球爱好者,不一定是学生,还有可能是警察。最终,警察球员识破小偷“球迷”,将其逮个正着…… 近一年时间,27岁的余某伪装成球迷,在成都理工大学运动场伺机盗窃其他踢球者财物10余次。昨日,余某被二仙桥派出所依法刑拘。余某称,以前“主业”是抢夺,后来他发现这种“业务”更好下手,有时他还进场一起踢。 球场失窃——— “球迷”场边助威 球员腰包不翼而飞 昨日下午3时,在二仙桥派出所,民警正对余某做进一步审查。余某一头时髦短发,穿着灰蓝色的短款运动上衣和黑色休闲裤。据他说,这就是他作案时混在球场边当“球迷”的行头。前日下午,夏先生和朋友相约来到成都理工大学运动场踢球。下午4时30分左右,余某出现在球场边。场上,足球踢得热火朝天;场边,余某看得神情专注。场上,球员一脚精准的长传转移,场边,余某巴巴掌拍得啪啪响,大喊“好球”,让人感觉他和场上的人很熟络。大约过了20多分钟,余某晃晃悠悠地转身离去。临走前,嘴里还嘟囔着“早晓得我把球鞋也带起了”。 突然,场上的一名踢球者叫住了大伙。“先暂停一下,大家看看自己的包有没有丢?”就在大家纳闷时,夏先生惊讶地发现,放在场边的腰包不翼而飞,里面装有现金1400多元和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 “那个在场边看球的小伙子有问题。”原来,这名踢球者叫张宏(化名),是一位民警,在外地工作,因为休假正巧在这里踢球。张宏说,余某离去时左手腋下始终夹得很紧,上衣的这个部位也鼓鼓囊囊,出于警察的职业本能,他觉得余某可疑。 小偷交代——— 球场边更好下手 近来“主攻这项业务” 此时,自以为“演技”超群的余某,已经溜达到百米开外。然而,他没想到球场上有一名警察,注意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那个看球的小伙子,麻烦你等一下。”一听到身后传来张宏的叫喊,余某头也不回,撒腿就跑。身后,张宏和大家立即上前追赶。与此同时,张宏拨通了在二仙桥派出所工作的民警电话。派出所民警驾车迅速赶来,将余某围堵挡下。 审查中,余某对专门在大学运动场,伺机盗窃其他踢球者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我还经常穿起球鞋,加入到场内和他们一起踢球。”余某交代,以前他主要抢夺财物,近一年来他发现在球场边盗窃财物更好下手,另外以这种方式盗窃,金额不会太多,“即使被警察抓住,处理得也相对较轻”。于是,他便一直“主攻这项业务”。曾经有一次,他被踢球的大学生挡下,但他威胁对方说,他无业,在社会上“混”,退还财物后大摇大摆地离开了现场。 目前,警方还在对余某的作案情况做进一步审查。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盗窃行为,二仙桥派出所教导员李亭华表示,如果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下,就违反了治安处罚法,可处以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如果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将由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锻炼身体,尽量少带现金等贵重财物,如有携带,最好有专人在场边看管,以免给犯罪嫌疑人以可乘之机。 成都商报记者 王聪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