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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主题:二仙桥派出所民警抓获“高校操场大盗”
 
兰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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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表情二仙桥派出所民警抓获“高校操场大盗”

http://sichuan.scol.com.cn/sczh/content/2012-02/03/content_3370656.htm?node=967



  高校操场大盗落网了!前日下午,在成都某高校的足球场上,警察与小偷不期而遇。这名正在踢球的警察眼睛很尖,瞅准了这名学生模样的贼娃子有异样,第一时间通知了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在学校门口,民警前后夹击将这名贼娃子当场挡获。

  贼娃子打扮成学生

  前日下午5时许,正在休假的吴警官到某大学踢足球,踢球者们都习惯性地把随身携带的书包、钱包、手机放在球门边上,一座“小山”就这样堆积而成。比赛开始阶段,大伙儿还不时朝球门放东西的位置瞟两眼,随着比赛的深入,就把这些忘在了九霄云外,完全沉浸在“快乐足球”之中。

  此时,一名身穿名牌运动服,学生打扮的小伙子出现在了球场边。他一边看着比赛,一边警惕地看着四周过往的人流。几分钟后,他悄悄地走到球门边,在堆砌的“小山”中找到一个深蓝色的钱包,夹在腋下便从足球场的出口走去。

  “站到!”小伙子刚走了一段距离,就被正在踢球的吴警官“盯”上了。这时,吴警官拨打了二仙桥派出所民警电话,请求支援。

  接到电话,二仙桥派出所民警张林杰与同事立即驾车赶往事发地。贼娃子见事情败露,顺手就把钱包扔到了路边的草丛,然后奔向自己的摩托车。张林杰与吴警官等人合力将贼娃子当场擒获。

  钱包内,有1410元现金及一部iphone手机,失主夏先生是另一所高校的在读博士生。

  警方:

  人包分离留可乘之机

  二仙桥派出所教导员李婷华告诉记者,在大学操场锻炼身体时,市民往往是人与包分离,这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李婷华提醒市民,锻炼时必须要托管的物品,也最好找专人保管。

  对话“操场大盗”

  “学生娃比较单纯”

  这名叫张力的贼娃子27岁,是一名惯偷。他为何把“战场”转到高校?

  记者:为啥在大学校园盗窃?

  贼娃子:学生娃娃比较单纯,如果被发现了,把东西退给他们就行了,一般不会报警。

  记者:在学校作案好多次?

  贼娃子:10多次了,只被逮到过一次。我一般是打扮成学生的样子,和他们一起打篮球、踢足球,然后趁他们耍累了买水、休息的时候,就悄悄把电话、钱包这类小东西拿走。

记者锁千程 摄影王浩儒实习生黄尚斐
TIME: 2012/2/3 16:49:20  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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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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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表情

http://e.chengdu.cn/html/2012-02/03/content_294754.htm



“球迷”场边趁机下手 球员发现失窃追赶

他是小偷 我是警察



  “球迷”———小偷  

  场上,球员一脚精准的长传转移;场边,穿着运动衣的余某热烈拍掌,“好球”。过了20多分钟,他晃晃悠悠地转身离去,与此同时,踢球的夏先生的腰包也不翼而飞。一名球员说,余某离去时左手腋下夹得很紧,上衣也很鼓,“很可疑”……

  球员———警察

  这个球员叫张宏(化名),是一名警察,一直注意着余某的举动。在余某转身离开时,他大喊“那个看球的小伙子,麻烦你等一下”。余某听见喊声,撒腿就跑,随后被闻讯赶到的民警挡获,余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站在高校足球场边看球,高声助威呐喊的不一定是球迷,还有可能是小偷;不过,在场上踢球的足球爱好者,不一定是学生,还有可能是警察。最终,警察球员识破小偷“球迷”,将其逮个正着……

  近一年时间,27岁的余某伪装成球迷,在成都理工大学运动场伺机盗窃其他踢球者财物10余次。昨日,余某被二仙桥派出所依法刑拘。余某称,以前“主业”是抢夺,后来他发现这种“业务”更好下手,有时他还进场一起踢。

  球场失窃———

  “球迷”场边助威 球员腰包不翼而飞

  昨日下午3时,在二仙桥派出所,民警正对余某做进一步审查。余某一头时髦短发,穿着灰蓝色的短款运动上衣和黑色休闲裤。据他说,这就是他作案时混在球场边当“球迷”的行头。前日下午,夏先生和朋友相约来到成都理工大学运动场踢球。下午4时30分左右,余某出现在球场边。场上,足球踢得热火朝天;场边,余某看得神情专注。场上,球员一脚精准的长传转移,场边,余某巴巴掌拍得啪啪响,大喊“好球”,让人感觉他和场上的人很熟络。大约过了20多分钟,余某晃晃悠悠地转身离去。临走前,嘴里还嘟囔着“早晓得我把球鞋也带起了”。

  突然,场上的一名踢球者叫住了大伙。“先暂停一下,大家看看自己的包有没有丢?”就在大家纳闷时,夏先生惊讶地发现,放在场边的腰包不翼而飞,里面装有现金1400多元和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

  “那个在场边看球的小伙子有问题。”原来,这名踢球者叫张宏(化名),是一位民警,在外地工作,因为休假正巧在这里踢球。张宏说,余某离去时左手腋下始终夹得很紧,上衣的这个部位也鼓鼓囊囊,出于警察的职业本能,他觉得余某可疑。

  小偷交代———

  球场边更好下手 近来“主攻这项业务”

  此时,自以为“演技”超群的余某,已经溜达到百米开外。然而,他没想到球场上有一名警察,注意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那个看球的小伙子,麻烦你等一下。”一听到身后传来张宏的叫喊,余某头也不回,撒腿就跑。身后,张宏和大家立即上前追赶。与此同时,张宏拨通了在二仙桥派出所工作的民警电话。派出所民警驾车迅速赶来,将余某围堵挡下。

  审查中,余某对专门在大学运动场,伺机盗窃其他踢球者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我还经常穿起球鞋,加入到场内和他们一起踢球。”余某交代,以前他主要抢夺财物,近一年来他发现在球场边盗窃财物更好下手,另外以这种方式盗窃,金额不会太多,“即使被警察抓住,处理得也相对较轻”。于是,他便一直“主攻这项业务”。曾经有一次,他被踢球的大学生挡下,但他威胁对方说,他无业,在社会上“混”,退还财物后大摇大摆地离开了现场。

  目前,警方还在对余某的作案情况做进一步审查。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盗窃行为,二仙桥派出所教导员李亭华表示,如果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下,就违反了治安处罚法,可处以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如果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将由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锻炼身体,尽量少带现金等贵重财物,如有携带,最好有专人在场边看管,以免给犯罪嫌疑人以可乘之机。

  成都商报记者 王聪 摄影报道

TIME: 2012/2/3 16:51:06  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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